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承接各类体育比赛,为运动队训练、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服务;承接国家队及国际、国内运动队来津训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体育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全民健身冬季(冰上)项目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六)具有高度的事业心,愿意全身心投入到天津全民健身冬季(冰上)项目事业中。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全民健身冬季(冰上)项目解决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为全民健身冬季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出建设性意见;
(七)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运动训练相关专业;
(八)35岁及以下;
(九)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团结合作及甘愿奉献的精神,以大局为重;
(十)具备5年及以上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大型综合性冬季运动会赛事经验;
(十一)了解冬季(冰上)项目竞赛规则,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经历;
(十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十三)具有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十四)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十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四)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五)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六)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天津市体育局官网(https://ty.tj.gov.cn/)上发布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考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符合招聘人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名应为“岗位+姓名+电话号码”于网上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styjhhytyzx@tj.gov.cn并注明“笔试报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2月23日9:00至12月2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12月24日9:00至12月28日16:00。
报考年龄的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结果会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报考者邮箱。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