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实施。2021年10月18日《淄博市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修订稿)》同时废止。ndz拜客生活常识网
咨询电话:0533-2868598ndz拜客生活常识网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