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航海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的安排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面试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到校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所需材料。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结果将在广州航海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生需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等;
5.《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6.详细个人简历(含本人高中以后所有学习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等内容);
7.中共党员材料(须现所在单位或现个人档案挂靠单位组织部门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须含入党具体日期)。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不低于1:3才准予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和招聘现场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具体将以最新防疫政策为准。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告。
(六)体检
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我校另行安排。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由人事处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因怀孕等法定情形不能按时体检的,由人事处视情况而定另行安排体检。
(七)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rsj.hrssgz.gov.cn/rczp/)事业单位招聘栏及广州航海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mtu.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