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航海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点击下载)。
(二)资格条件
1.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3.招聘人员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我校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类型。
(1)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5.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三)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且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2版)》。特殊情况说明: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存在师德师风失范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以上涉及计算日期的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日8:00 至 2023年1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点击进入)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附件4,点击下载)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由系统按招考条件自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