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80名编制教师招聘对象+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选聘对象:
(1)2022、2023届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对口。
(2)2023届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具有相应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院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
②本硕期间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类比赛竞赛中获奖,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视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3.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4. 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应聘者视同为2023届毕业生。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小学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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