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异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提取指南
职工或配偶异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职工或配偶在唐山市以外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只限于购房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只限于单位在本市辖区外设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全款购买存量住房,以婚姻信息为准,职工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书中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只有产权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婚前单独全款购房,婚后配偶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套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在该年度内只允许其中一次交易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与其他购房人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1)唐山市以外户籍地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户口本。(2)唐山市以外工作所在地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单位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咨询电话:业务咨询服务热线 0315-12345 转公积金专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