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2年12月)
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在大连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配合民警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55人,招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及数量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且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含)期间出生);
4.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文身、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招聘岗位所需户籍、学历、专业、身高等具体条件详见《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2022年12月16日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二)优先招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人员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下载并填写《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9:00-11:00,14:00-16:30)。每名报考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
B01岗位(普兰店分局)报名处:普兰店区新纪元大厦,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38号4楼408房间;
B02—B03岗位(长兴岛分局)报名处:长兴岛酉成劳务派遣公司,长兴岛管委会C座3楼311房间;
B04—B09岗位(长海县公安局)报名处:长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现场报名当天,报考者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管理。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签到、体温检测、证件查验等工作。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3份(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B01岗位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1份;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