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3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
(五)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网站(点击进入)查询。
(六)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资料查验、面试及体检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如采取线上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原件查验工作将视情在体检前开展。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门户网站,并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七)本招聘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话:020-83122713、020-83122720、020-83122171
招聘工作由校(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0-83122746。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个人简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