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蓬江区、江海区)第三次公租房摇号方案
六、配租程序
(一)申请人关注“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1、申请人使用手机微信号操作(微信号应为线上申请(APP注册手机号码)或线下申请表填写的号码),如使用其他手机号码不能确认和登录。
2、申请人在微信搜索公众号“市区公房管理中心”或扫一扫识别附件《公共租赁住房线上摇号指引》中“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公众号二维码后,点击关注。请申请人在2022年12月15日至21日内关注“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二)摇号账号绑定
1、申请人进入公众号“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后,选择左下角菜单“智慧公房”—“公租房摇号”功能,点击后将进入江门市公租房智慧管理平台(用户端)“公租房摇号系统”主页面。
2、第一步输入手机号码(申请人线上申请件(APP注册手机号码)或线下申请表填写的手机号码),如使用其他手机号码未被摇号系统提前确认的则不能登录摇号系统;第二步输入短信验证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第三步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公租房摇号系统页面。请申请人在2022年12月15日至21日内进行摇号账号绑定。
(三)房源确认
1、线上确认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线下方式确认房源。
申请人登录“公租房摇号系统”后,即可进入房屋区域选择,系统显示默认房屋户型为符合申请人公共租赁保障资格房屋户型(如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意向区域(蓬江区或江海区两者选其一),选择意向区域后点击“确认”。返回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所属房源详细信息,确认区域后即会显示“此区域中该户型有多少套房屋”可供申请人进行随机抽签摇号。再次点击“确认”后,将提示确定选择成功。请申请人在2022年12月15日至21日内进行线上确认房源区域。
2、线下确认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选择不通过手机进行线上确认和摇珠的,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办理线上摇号授权手续,申请人现场签署“2022年第三次(蓬江区、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摇珠”授权书后,通过我局进行公租房线上摇号确认,授权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摇号工作。请申请人在2022年12月15日至21日前往我局办理线上摇号授权确认手续(地址: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一楼接访室)。
(四)摇号配租
1、按照摇号时间,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并点击主页面“立即摇号”即可进入摇号配租页面,页面会滚动显示符合申请人所选区域的房源。
2、申请人点击“开始摇号”,即会随机抽签一套符合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所属户型房屋并显示出来。申请人可点击主页面“分配结果”查看分配情况,显示如下两种分配情况:
情况一:分配成功,将显示房屋相关信息(所属小区、楼栋地址、房屋门牌相关信息情况)。
情况二:暂未分配到房屋,将显示该家庭轮候号(如轮候号1)。如需申请选择下调房屋所属户型,申请人可致电联系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3831626、3831648。
(五)配租确认
1、申请人通过公租房摇号系统配租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手机公众号页面上显示的摇号分配结果到公房中心房屋所属工作站进行配租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人通过公租房摇号系统未能分配成功并产生轮候号的,将进入轮候家庭名单,待有空置房源时,将按照轮候家庭的顺序号进行配租。
七、放弃处理
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摇号确认选房的;
2、参加线上摇号选房但放弃所选定的住房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租房的。
八、其他要求
1、实施摇号选房后,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其他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具有相同保障资格(即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之间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之间)的租赁人,可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小区内自愿调换,也可在本小区内自愿调换住房,但须双方同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换房手续。
2、经自愿申请调整房源或换房后,在新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不得再次申请换房。如需换房,必须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经街道(或就业单位)、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重新对保障家庭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当年公布的住房保障范围的,再办理相关换房或续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