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一、招引对象
(一)国内“双一流”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省内综合排名靠前的5所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
(三)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排名以世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于2022年6月9日发布的2023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网址为:http://rankings.betteredu.net/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latest/2023.html)。
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招引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愿意积极主动服务西双版纳州发展的有志青年。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3年7月1日为准),符合西双版纳州“一人一策”招引条件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龄等资格条件,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招引。
4. 招引人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一岗位,符合“六个优先”原则的优先引进,一是博士研究生;二是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三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四是在高等院校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的人员;五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六是具有与招引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7.承诺在西双版纳州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1年),其间有1年时间作为“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驻村工作队员驻村锻炼,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州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作相应违约处理。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
(二)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西双版纳州内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公务员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
4. 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州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待遇补贴。除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政策享受正常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
(三)配偶随迁。招引对象配偶在州外,愿意来西双版纳州工作的,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结合个人意愿,予以协调安置工作岗位。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和审核。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按照“六个优先”的原则,根据招引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因素,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三)面谈审核。对初步人选开展面谈,不方便现场面谈的对象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西双版纳先锋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先锋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签订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集中面试。采取现场集中统一面试,根据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