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招聘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我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学校研究同意,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我校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编制外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等方面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28-85320638、028-85326052;监督举报电话:028–85310319。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疫情等因素影响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