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季度成都市技师学院引进人才
七、体检
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40 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 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我院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 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 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 医院进行。
八、考察
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组 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2021 年 8 月 25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布)相关条款执行。
九、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院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如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应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取得学 历学位证件经校验无误方可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 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
(一)以上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如遇国家、省、市和我院对高层次人 才引进相关事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我院不予聘用。
(三)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补充说明事项,将在本 院官网上公告。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 1899 号 联系人:林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835011 (法定工作日 9:00-11:00,14:00-16:30) 电子邮箱:cdjsrsc06@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cdsjs.com/、http://www.cdgmxy.com
附件: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四季度引进9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