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常德石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区域环境,回应广大群众呼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文明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调整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通过着火源燃烧(爆炸),产生光、色、声音、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二、禁燃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在禁燃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节日、庆典、聚会、寿庆、婚嫁、丧葬等为由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报县公安局批准后实施,并公告具体时间、地点。
三、禁燃区范围:
1.楚江街道全域。含楚江街道的红土社区、二天门社区、荷花社区、观山社区、老西门社区、渫阳社区、龙凤社区、双红社区、闫家溶社区、新星社区;
2.永兴街道全域。含永兴街道的杨二汊社区、刘家坪社区、永固社区、新厂社区、双溪社区、双桥社区;
3.二都街道全域。含二都街道的千烽社区、土山社区、卫星社区、陈氏祠社区、南峰社区、牌楼社区、双龙社区、高桥社区;
4.宝峰街道全域。含宝峰街道的曹家棚社区、天供山社区、月亮山社区、双新社区、宝塔社区、中渡社区、黄泥岗社区、新坪社区、花山社区、竹园塔社区、七松社区;
5.石门县夹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域;
6.易家渡镇全域。含易家渡镇的易家渡社区、叶家坪村、丁家山村、军垱桥村、冉家坪村、盘山庙村、塘上铺村;
7.新关镇全域。含新关镇的新关社区、新桥社区、长岭村、五桂桥村、松林村;
8.罗坪乡全域。含罗家坪社区、安溪社区、寨垭村、大房峪村、大龙坪村、何家峪村、重庆峪村、六房峪村、栗子坪村、长梯隘村、红鱼溪村;
9.白云山林场全域。含金环村、北山村;
10.洛浦寺林场全域。含洛浦寺村;
11.壶瓶山自然保护区全域。含壶瓶山镇泥沙社区、南坪河社区、江坪河社区、中岭社区、耍武村、簸箕山村、文峰村、姬塘峪村、后路坪村、咸泥村、青山溪村、长岭村、平洞村、大胜村、龙池河村、大京竹村、北溪河村、管山村、大岭村、神景洞村、金钣山村、泉坪村、黄莲棚村、李坪村、黄莲河村、上延河村、炉岩村、云麓村、后山村、大棚村、桐木山村、壶瓶山村、杨家坪村、九岭村、鼓锣坪村、水田村、天坪村、剩头林场;
12.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详见城建规划区图纸),东山峰管理区、秀坪园艺场、大同山林场所在地集镇。
四、积极倡导禁燃。各乡镇(街道)应当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督促本辖区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燃区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公安部门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进行查处。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部门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对不听劝阻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从严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纪委监委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七、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5336110”城管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