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嵊州市留工稳岗补贴措施详情
2023年春节绍兴嵊州市留工稳岗补贴措施如下:
1、支持企业持续生产
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工业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1月份80%)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咨询电话:发改局83037278)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1月份使用污染物排放指 标达60%(含) — 70%(含)的企业,可结转20%的排放指标至下月;使用污染物排放指标达70%以上的企业,可将剩余的排放指标全部结转至下月。(咨询电话:生态环境分局 83796825)
2、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东西部合作交流,做好脱贫人口来绍稳定就业。主动摸排劳务资源,做好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对新招聘或返岗人员较多、区域较集中的来绍务工人员,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员工自行来嵊就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咨询电话:人力社保局83278083)
3、支持企业用工保障
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服务专员工作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连续生产、保障用工。积极在人力资源丰富地区设立“劳务协助站”,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工作经费。强化零工市场支持,在2023年1月1日前,启用两个以上零工市场,实现重点工业镇(街)全覆盖。发挥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对为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职工的服务机构,根据引进的职工人数,给予每人次800元奖励,不超过10万元,企业和中介不重复享受。企业招用首次来嵊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咨询电话:人力社保局83278083)
4、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新春用工保障月”和劳务协作招聘会等活动,加大招聘信息推介力度。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新春用工保障月”和赴外开展劳务协作招聘会活动,满足企业急需用工,企业参加政府或者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受邀来嵊参加洽谈对接活动的,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食宿补贴。定期在劳务集中的省外开行“招工大巴(专列)”,专车专列费用全额补贴。(咨询电话:人力社保局83278083)
5、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矛盾,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确保解决被欠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咨询电话:人力社保局83278077)
6、补贴春节留岗员工
发放“新绍兴人”消费券,对在春节期间留绍并在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非绍兴户籍员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两批次的现金券,含价值500元现金券(限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使用)和价值300元现金券(限2023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使用)。所需经费由绍兴市级财政与嵊州市人民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绍兴市级财政分担20%,嵊州市级财政分担80%。(咨询电话:人力社保局83278083)
发放“新嵊州人”消费券,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中在2023年1月21日—1月31日期间留在嵊州并在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非绍兴户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