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引
发热患者就诊指引:
为方便发热患者就诊,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要求,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制定了《发热患者就诊指引》,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发热患者就诊指引
1.当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症状需要就诊时,可通过电话提前联系或预约前往附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2.居民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居民可在发热门诊(诊室)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按普通患者进行正常诊疗。
4.抗原检测结果阳性的,若无需住院治疗,居民在该机构完成诊疗或取药后,可居家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在该医疗机构或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二、居家治疗建议
抗原自测结果阳性的,年龄在5岁-60周岁之间,且不属于孕妇、肥胖者、慢性病患者或严重基础病的居民,若仅有发热症状,无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建议可居家休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若有发热和其他伴随症状的,或为孕妇、有心肺、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或在家观察休息后病情无好转的,建议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三、注意事项
1.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居民通过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或者通过120急救车转运,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阻拦其自主就诊。
2.到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时,请理解并遵守医疗机构发热患者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3.居家治疗期间不外出,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家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4.居家期间应多喝水,可通过充分休息、增强营养来改善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若症状明显,可对症服用相应药物缓解,如发热可以服用具有退热功能的药品,咳嗽可以服用止咳糖浆等止咳化痰类的药品,但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剂量服用,切勿超过合理的剂量范围。也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服用一些中成药制剂帮助缓解症状。如有上门送药需求,可联系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干部或医务人员。
5.发热患者如有就诊疑问或困难,可拨打24小时健康咨询热线,电话:5532120、5677968、5522161(白) 19965916006(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