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队队员招聘信息
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开展防汛抗洪、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等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5名,其中战斗员4名、驾驶员1名。岗位条件等详见《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
4.战斗员:年龄在18-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驾驶员: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取得B2、A2、A1地方驾照;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7.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人员性质、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服务期限为两年;
2.聘用人员的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年肆万元(含五险);
3.统一安排食宿(集体宿舍、机关食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2月27日起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公示期5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5日下午17:30
(节假日照常报名)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楼306办公室(人民西路719号)
联系人:黄文川电话:0734-5829993、15197274461(黄)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队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5张;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能及时接听的联系电话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衡山县应急管理局306办公室。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相应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相关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①体能测试
战斗员和驾驶员的体能测试内容均为1000米跑和100米跑两个项目,总分100分,具体标准详见《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参考人员自带运动服和运动鞋。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两个项目中的任何一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分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