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永春县春节留永补贴政策
11、给予个人来永就业岗位补贴。对省外首次来永就业、省内在永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12、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3、开展招工引才活动。2023年一季度,邀请我县企业参与省内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帮助企业招聘30人以上、20人以上和10人以上的老员工,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引工大使”称号。
14、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充分发挥零工市场作用,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15、加大年终岁首融资纾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第八期纾困贷等。落实银行业抽贷压贷停贷提前报告制度,帮助协调解决拟对企业采取上浮利率、抽贷、压贷、停贷等问题。支持用好应急转贷资金等为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落实通报督导机制,督促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等工作要求,做好企业贷款期限管理。
16、保障用电用气供给。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支持用气大户采取“直购+代输”供气模式,降低用气成本。
17、开展送温暖活动。“两节”期间,针对“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鼓励非永春籍职工的父母随迁永春团圆过年,对部分有随迁父母的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对留永过年省外困难农民工给予500元生活救助。所需资金由县总工会、民政局负责。
18、发放返永返岗交通补助。非永春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县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19、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永过年的非永春用户提供10G至20G的免费流量包、新春套餐、宽带等特惠活动,免费在线观看贺岁电影,让留永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20、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永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公布全县发热门诊(诊室)联系方式,为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永员工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本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组织海外抢单”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