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中共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招聘
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由本公司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公司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司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我公司签订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派遣至镇雄县委宣传部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聘用过程中,聘用人员不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若出现卫生防疫部门认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镇雄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