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
濮阳市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寒假放假通知
2023年寒假将至,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统筹做好本学期结束阶段和放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一)小学放寒假时间:2022年12月31日(农历腊月初九)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初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三)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放假时间不得擅自缩减和延长假期。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小学假期时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初中假期时间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
(一)各县(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组织好放假前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校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籍档案完善工作。
(二)综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等因素,小学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束教学工作。小学各年级不再统一组织期末考试,可推迟到下学期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小学高年级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加强线上教学质量分析,明确改进方向,帮助学生找回良好的返校学习状态,但各地各校不得安排统一的、全科的开学考试或测试。
(三)初中、普通高中可在2023年1月4日前结束教学工作。初中、普通高中可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线上考试或推迟到下学期初进行线下考试,切实做好线上教学质量分析,并在2023年1月12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本校本学期各项总结工作。
(四)放假前,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师生近期居家学习、生活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线上教学及辅导,可不再安排直播监督学生自习等教学工作,坚决杜绝线上教学中的各种教学形式主义。各中小学要指导学生、家长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zxx.edu.cn/)开展自主灵活的学习,避免部分家长、学生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错过上课时间产生焦虑。
三、全面做好假期有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县(区)和学校要多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假前疫情防控教育,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新十条”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寒假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线上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各地各校要在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及时发布安全提示,要通过线上家长会、“三微一端”、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宣传喜闻乐见安全知识,指导和督促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防范交通、消防、食物中毒、火灾、触电、过冰溺水等意外事故。做好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健康管理。要认真开展校舍、燃气、校车、食堂、配餐、水电、供暖、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寒假期间校车、公务用车一律入库管理。
(三)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减负规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布置,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适当布置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类作业,不得布置需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培训,对群众举报线索要立查立处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