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外区先锋路回迁房选房最新通知
关于道外区先锋路 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公开自选房号的通知
道外区先锋路DW-01-04、DW-01-05地块棚改项目回迁安置工作, 定于2022年12月30日开始公开自选房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定号时间: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日,每日办理150 户。
二、具体选房时间:按以下选房顺序进行公开自选房号。
三、选房入户顺序:公开自选房屋顺序:按照验收单排号由小到大顺序进行排列。
四、公开自选房号地点:福汇东方B区院内东棵街入口,福汇东方三号院。
五、需携带材料: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复印件(3份),搬迁验收单原件、复印件(3 份);
2.被征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被征收人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选号的,可委托代办人办理,代办人应提供产权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及授权委托书;
4.在公证处办理继承、转让、声明公证的需提交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份);
5.被征收人去世的,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死亡证明、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
六、办理程序:
1.核对处:对被征收人提交材料进行核对;
2.选号室:根据图纸选层定号;
3.开具《产权调换安置房屋位置证明》。
七、注意事项:
1. 被征收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选房定号手续,如被征收人未能按时到场选房定号,且未委托他人代选,将由监督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代选。
2.为保证选房定号现场秩序,每份征收补偿协议至多可以由2人进行选号。如被征收人持有一份协议,选择2套以上房屋的,至多由3人进行选号。
所有户型以本次登报为准,未尽事宜,以现场解释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