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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威宁世纪花城经适房项目2022年第四次开盘销售的通告

常驻编辑 网络热点 2022-12-30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市政府令第43号公布,2020年第一次修改,2021年第二次修改,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1日组织了限时限量重新开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申请工作。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为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按“审核一批销售一批”的原则,我局已于2022年12月13日组织第一批取得威宁世纪花城经适房准购资格的633户家庭开盘销售。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现威宁世纪花城经适房准购资格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有7户家庭在12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取得准购资格,我局将组织该7户家庭开盘销售。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现将威宁世纪花城经适房项目2022年第四次开盘销售工作通告如下: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一、开盘选房房源情况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次开盘销售房源494套。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其中:二居室387套,户型面积57.78㎡-59.67㎡;三居室107套,户型面积76.47㎡-80.37㎡。房源位于该项目南区A1-A5号楼、北区B1-B8、B9(1单元01号户型)号楼。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预售许可证号:南房预字〔2021〕第057号,南房预字〔2021〕第058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1001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1002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379号,南住建预字〔2021〕第378号。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开盘选房时间及方式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一)开盘选房时间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次开盘选房时间安排在2022年12月29日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当天上午09:00开始签到,09:30正式开始开盘选房,补选时间安排在正常选房时间结束后直至当天24:00。各准购人需在正式开盘销售前登陆选房页面,在线上阅读和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选房(注:因选房时间随各准购人的操作速度而变化,可能会提前,请各准购人提前进入选房大厅等待选房)。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开盘选房方式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次开盘选房采取线上选房方式。具体如下: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1.入围参加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人家庭需在安排的开盘时间当天提前登录登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进行签到,参加线上选房抽取房号(操作指南详见本通告附件1)。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若对系统操作不熟悉,可前往线下指导地点:威宁世纪花城售楼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鑫利华家园3栋115-116号商铺威宁世纪花城营销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2.本次开盘选房按准购资格证书编号顺序进行选房。每个入围购房的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时间为1分钟,前一准购人操作结束后,下一个准购人即可抽取房号,不需等到规定的起始时间,但不能超过该准购人的终止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间不抽取房号的,系统将暂时关闭该户准购人抽取房号的权限并进入下一户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已抽取的房源房号全程在线上选房大厅同步显示。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3.未按时签到或超时未抽取房号的准购人有一次补选机会:安排在当天正常顺序选房结束后,直至当天24:00,在规定时间内抽取房号即可。每户准购人的抽取房号操作时间仍为1分钟。若补选机会后仍未抽取房号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取消其准购资格。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三、入围选房的准购人及选房时间安排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次安排选房共7户。二居室5户,三居室2户。具体名单和选房时间安排详见本通告附件2、3。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入围开盘的准购人中,先安排具有优先购买条件的准购人抽取房号,再安排普通准购人抽取房号。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准购人或普通准购人,均按照《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编号顺序确定抽取房号顺序。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四、销售房源结果公布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开盘销售结束后,房源销售情况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公布。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五、注意事项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一)根据市政府对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出资数额的批复,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政府出资额为:不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1510.94元/平方米;安装太阳能住宅政府出资额:1500.94元/平方米。Or1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请入围参加本次开盘选房的准购人家庭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住建”,在线上阅读和查收《南宁市经济适用房购房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参加线上选房,逾期不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取消准购人的准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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