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 > 网络热点

保定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

常驻编辑 网络热点 2022-12-30

  为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一、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将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调整为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支付限额200元。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调整为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支付限额300元。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二、提高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将门诊慢性病政策调整为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70%,支付限额不变。门诊特殊疾病政策不变。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三、提高省外异地住院待遇标准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将省外异地住院政策调整为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5%,支付限额不变。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四、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标准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57号)中明确的“全面落实参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并统一至当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的规定,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至14126元,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不变。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DcC拜客生活常识网

相关阅读:

暂无相关信息
  • 网站地图 |
  •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做权威认证,如若验证其真实性,请咨询相关权威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