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从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在报名系统上进行人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评价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考核评价当天考生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详见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三)考核评价
1.考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点击进入)另行公告。
2.考核形式和主要内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核评价,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核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核,不按规定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2)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2.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
(六)公示
经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同一单位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
1.应聘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资格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1.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2年毕业生及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