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江北区春节汽车消费券领取说明
江北区春节汽车消费券领取说明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详见云闪付活动页面) 购车后,凭身份证、发票、行驶证等凭据获得相应金额消费券,消费券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至指定云闪付账户,用于在指定纾困企业(详见云闪付活动页面)消费抵扣。
一、发放对象
在指定汽车经销商购车个人消费者,已参加过2022年宁波市汽车消费券活动、江北区汽车消费券活动的不再享受,参加宁波新能源车专项补贴的不再享受。
二、活动力度
5万元≤开票金额<10万元:1500元消费券 (900元政府消费券+600元企业等值消费券/等值服务 )
10万元≤开票金额<15万元 :3000元消费券(1800元政府消费券+ 1200元企业等值消费券/等值服务 )
15万元开票金额<30万元:6000元消费券 (3600元政府消费券+2400元企业等值消费券/等值服务)
开票金额≥30万元:10000元消费券 (6000元政府消费券+4000元企业等值消费券/等值服务 )
以门店解释为准,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1月31日(订车且交车)
四、消费券发放规则
由汽车企业统一汇总购车人凭据,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江北区商务局审核后,发放至购车人云闪付账户消费券。
五、使用规则
消费者可进入银联云闪付APP(点击下载)-[我的]-[奖励]-[我的票券]查看,以实际票券到账为准。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2月10日,逾期作废,具体以云闪付展示为准。
消费结账时,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消费券,出示APP生成的“付款码”,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或打开云闪付APP的“扫一扫”,扫码商户门店“收款码”使用提前绑定的银行卡完成支付。消费券具体使用规则详见银联云闪付。
后续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
银联云闪付: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