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弋江区禁止燃放及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
弋江区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告知书
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习俗,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为了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请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做到:
一、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
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禁放范围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不成的,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特别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保卫,防止发生火灾和安全事故。
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为了社会面安全和广大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请做到严禁在本市禁放范围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请理解和支持禁放工作
查处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部门和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管、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管,落实隐患整改要求和安全建议;主动发现并向公安、禁放办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举报电话:“12350”、“110”。
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奋斗!
弋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