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关于启用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的通知
汉寿县关于启用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确保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满足当前居民群众自愿集中隔离的需求,汉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用汉寿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康驿站名单
全县暂设1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健康驿站”,设在汉寿县龙阳街道原东门集中隔离点,床位100张。
联系方式:李斌13037361966
二、启用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三、入住对象
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阳性感染者、担心居家导致家人感染的阳性感染者或身边无人照顾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患者,可以自愿选择评估后入住。
四、服务内容
1、安排医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提供体格检查、健康咨询、体温监测等基本医疗服务;
2、根据入住人员病情,指导患者购买使用新冠肺炎治疗基本药物,必要时提供输氧服务;
3、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会诊或转诊住院治疗;
4、定期开展各区域消毒保洁等服务工作;
五、相关事项
1、收费标准: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住宿费用暂定100元/间/人,餐饮根据个人需要,自费点用。
2、治疗新冠常用药品费用按医保政策纳入门诊统筹进行报销。
3、坚持信守承诺的原则,入住人员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签署“入住承诺书”,遵守“健康驿站”相关规章制度。
汉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