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柞水县县直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后通知。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须妥善保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及应急处置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选聘名额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是岗位水平测试,测评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全程摄像录音,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柞水户籍或配偶为柞水户籍者优先、工作时间及经历长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的原则予以确定)。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本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面谈,并派出两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九)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所有参与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的人员,在选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过程中被其他层级单位选聘录用的,应当如实报告县卫健局及县人社局。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全天候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选聘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者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人员在参加选聘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柞水县疫情防控政策,并积极配合。
附件1.柞水县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卫生专技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