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应用化学 | 本科 | 四年 | 15人 |
英语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