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4) 学校测试安排。2月25日-2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类)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类)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须在2月17日前向我校招办提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文件规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 预录取及依次递补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数学、外语、语文)。
(4) 公布预录及候补名单:3月1日-7日,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 预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8日-9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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