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理工大学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8日-9日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合作高校为德国汉堡应用技术大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4〕1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我校春季考试招生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