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坝州上半年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公告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一并点对点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其他事宜只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公布,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网络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记载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在线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双语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藏语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
5.报考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择业期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进行。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