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三)职位调整
市级部门招录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县(区)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3。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攀枝花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组织部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2023年4月上旬,考生登陆攀西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级招录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23年4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证明材料;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