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2)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1月31日前在报名网站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蓉城先锋·智慧党建”网址:www.cd12371.com)、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dhrss.chengdu.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次招录其他相同(相近)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14:3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4月4日前,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等。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将于4月上旬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