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目标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为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1名。
其中:(一)卫生院人才:临床医学专业12名,护理专业21名,影像(B超、放射)专业5名,检验专业2名,药剂专业2名,麻醉专业1名,共43名。
(二)大学学历村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18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卫生院人才招聘条件1、限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身份:(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6、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7、要求为邯郸辖区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8、符合招聘专业所要求的其它条件。(二)大学学历村医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工作;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3、取得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4、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5、招聘对象年龄须在35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30日以后)、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6、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7、要求为邱县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8、特别优秀的,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条件可适当放宽。(三)期满续聘人员报名条件2019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合同到期报名续聘的卫生专业人才(含大学生村医),本次报考同类人才的(人事代理报考卫生院人才、大学生村医报告大学学历村医)对学历、年龄不作限制,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不受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影响,直接入围面试。(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3、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