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招募医疗救治临时服务人员公告
滦州市招募医疗救治临时服务人员公告
为助力滦州市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救治临时服务人员79名(其中:医疗23名、护理5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居住在唐山市范围内,性别不限,滦州市区域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含)以下(1973年1月至2005年1月之间出生)。
3.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者在校大中专医学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曾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被开除、辞退的)。
二、工作方式
根据滦州市各医疗机构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进行工作。
三、服务时限
最低服务时间为1个月,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四、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电话报名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者即为录用,名额招满为止。
报名日期: 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5日。
报名电话:0315—7186355 ;15533463250
五、工作要求及人员管理
1.工作内容为参与各医疗机构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
2.录用人员与各医疗机构签订见习协议。
3.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助每月2200元,为临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4.工作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安排,随医疗机构工作时间。
5.因本次岗位具有医务服务性质,各医疗机构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及日常工作安排。对于经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评定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可随时解除见习协议。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卫生健康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