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点击阅读全文】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及时调整疫情监测、报告和对外发布等工作;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优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强老年人和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加大组织动员力度,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覆盖率,做到“应接尽接”。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各地要继续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群体,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卫健、药监、医保等部门)
完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