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规定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4.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简历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携带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专业成绩单)。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费用由珠科院承担,其它费用自理。
(四)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水利部和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也许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小姐、李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608室
邮 编:510611
联系电话:020-87117211
附件 珠科院2023年度编外工作人员进人需求情况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