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泉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一、住院报销比例
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全年累计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政策报销,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起付标准(第二次减半第三次起0元)。
政策范围内自付的费用超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年(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25万元)
1、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
报销比例:65%
2、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
报销比例:82%
3、一级医院(含未定级)
起付标准:50元
报销比例:92%
2023泉州城乡居民医保三提高
1.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住院(含特殊门诊)患者在本市分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从原来的90%、75%、55%提高到92%、82%、65%,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从原来的最低33%提高到45%。
图源:泉州政务
2.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分费用段的赔付比例分别从原来的60%、70%、75%提高到70%、75%、80%,大病保障水平将平均提高5-10个百分点。
图源:泉州政务
3.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补助从原来的顺产1000元、剖腹产1500元提高到顺产1300元、剖腹产1800元(含300元产前检查费用补助),市域外从原来的顺产800元、剖腹产1000元提高到顺产1100元、剖腹产1300元。
图源:泉州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