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插班招生简章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2〕162号)要求,本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是一所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位于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62号,于2020年3月正式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30205Q。旨在为社区群众提供公益、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1482.3平方米,建筑面积2777.1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382.5平方米。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400/月,招生咨询电话:0755-27734554。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7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3名。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材料
(一)深户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幼儿出生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幼儿园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幼儿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但不作为积分依据);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租房:公共租赁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住合法产权房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幼儿的监护人。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无法提供上述居住材料的,家庭在光明区内实际居住(2022年5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二)台湾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幼儿出生证明。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三)非深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幼儿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报读公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1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报读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学位时在本市有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四)港澳户籍适龄幼儿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幼儿出生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