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翠湖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简章
2.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4.社保要求:与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优待政策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 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 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父/母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本人及父母居民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3.住址证明材料: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6、特别提醒
“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 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 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
四、学位类别
(学位类别、积分办法详见)
五、招生流程
1、中大班(插班)招生
(一)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3日9:00--1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信息采集表等(详见底下附件-光明区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到光明翠湖幼儿园一楼保安室提交资料,1月8日17:00后停止收取申请资料。家长应确保其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将现场核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三)材料初审:1月3日-1月8日。
我园将现场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并现场核算初步积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将拒收报名材料。
(四)材料复核:1月9日--1月10日。
幼儿园将对材料进行复核,若发现问题,将联系家长。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1月10日下午5:0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五)录取情况公布:
幼儿园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1月11日9点后,录取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同时也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温馨提示
1.本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2.家长要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我园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