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条件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1名管委会职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
5.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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