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考核结束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平分情况,按照主考官所打分数高低进行排名。相关信息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该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递补
考核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155223602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举报电话:022-63226565;
举报邮箱:dgwsjdcy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