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按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该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路36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医疗、预防保健、保健、残疾及功能障碍康复治疗与护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 5 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3年1月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上进行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 日至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岗位所需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若有);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
8.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9.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当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