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陈村镇石洲村委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财务工作)
因工作需要,经石洲村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负责财务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财务人员持有会计上岗证优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 男女不限,女性优先,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
3. 熟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及服务意识,有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4.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报考人户籍:具有陈村镇户籍,石洲村户籍优先录用。
三、招聘形式
经笔试、面试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
2.地点:石洲村委会户籍窗口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简历、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所有证件和资料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要填写并提交《石洲村委会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入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形式
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分数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对象。
六、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录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芦女士 0757-23323840
地点:陈村镇石洲村更楼脚1号石洲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