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202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八)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九)符合其他规定情形的。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且真实齐全的,管理中心应当当场办理,及时办结。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的,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结果,其中需异地核查信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经审核不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