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材料(附登记)
查看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登记地址及电话可点击: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登记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节选)
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等材料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
意向登记也可通过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线上自助办理。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交下列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在厦无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批次轮候分配方案要求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