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肃高速差异化收费方案
甘肃高速差异化收费方案
1、实施对象
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的货车和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的新能源牌照汽车。
2、实施时间
在继续保留2022年已实施差异化收费全部路段和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进一步扩大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
3、实施路段及具体优惠幅度:
(一)G1816乌玛高速临夏至合作段(121.18公里):货车通行费优惠幅度由原25%提高至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
(二)G22青兰高速雷家角至西峰段(甘陕界至庆城段)(97.612公里):货车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
(三)G1816乌玛高速景泰至中川机场段(119.721公里):货车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
(四)G30连霍高速山丹西至玉门段(406公里)实行“递远递减”按里程阶梯式收费,对途经该路段的货车,连续行驶差异化收费路段里程超过200公里,通行费优惠30%(使用ETC货车优惠40%);连续行驶里程超过300公里,通行费优惠35%(使用ETC货车优惠45%);连续行驶里程超过400公里,通行费优惠40%(使用ETC货车优惠50%)。
(五)对通行甘肃省高速公路且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车辆通行费优惠15%,新能源牌照货车叠加享受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六)G30连霍高速公路武威南至玉门段从玉门收费站向西延伸197公里至柳园收费站,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4、温馨提示
1.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西至玉门段“递远递减”优惠政策,仅对在甘肃省任一收费站上下的货车实施优惠。
2.G30连霍高速公路高台至总寨段原差异化收费政策同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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