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6日电 题:如何把握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点?
作者 刘航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巫和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
导语:“常态化监管”已经成为中国平台经济监管的未来方向,在错综复杂的平台经济中,如何实现“常态化监管”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首先从“常态化监管”的重点出发,归纳出三个层面的核心理念:保护信息安全、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公平竞争,并以此为基础厘清了平台监管所需解决的三类不同性质的问题,进而区分了与之对应的“常态化监管”的三种实施路径:刚性规制、协同治理与反垄断,并对每一种实施路径的主要特点和适用范围加以探讨。
2022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指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这指明了中国针对平台经济监管的未来方向将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
什么是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重点?
平台经济的兴起给消费者与相关企业带来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影响。对消费者而言,平台企业可以利用数据资源与数字技术的优势,将消费者剩余转变为平台利润;对相关企业而言,平台企业的垄断地位可能导致各类垄断行为,从而对相关企业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从经济理论来看,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有必要引入政府的监管。同时,我们也观察到平台企业具有“企业—市场”的二元特征,这使得平台企业不仅像传统企业一样追求超额利润,同时也经常在创造和维护一个在线市场,并制定相关规则来规范“生态圈”内相关企业的商业行为,所采用的方式是经由行业自律用以促进市场的有序发展,对于此类情形,平台企业的自律行为与政府监管的目标并不相悖。通过对这些因平台经济兴起而产生的新型张力关系的考察,我们认为政府常态化监管应该着重以下三个方面:(1)针对消费者信息与隐私保护的“刚性规制”;(2)相关监管机构与平台企业的“协同治理”以推进市场有效发展;(3)通过“反垄断”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我们认为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应该以清晰且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归,从而形成透明、可预期的监管制度。通过梳理现有和拟议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可以发现政府对平台经济监管的重点大致也可归纳到这三个方面。我们认为从这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就能够发挥好平台经济在提振就业、促进消费以及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发布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健全完善规则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赋能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说明了中国平台经济现阶段需进一步强化的重点环节,这同时也是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初衷,即通过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增长、劳动就业等层面的政策目标。
另外,2018年宣布修订并于2022年8月1号正式施行的《反垄断法(2022修正)》在“总则”“第一条”中明确指出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因此,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最终落脚点也应与之相一致。
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核心理念
基于上文的分析并结合经济学与法学两门学科的视角,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的核心理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层次:保障平台用户信息安全、提升平台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平台经济公平竞争;或者,可以更为精炼地表述为:保障信息安全、提升市场效率、促进公平竞争。
具体而言,“保障信息安全”是平台监管的底线要求,即在有效保障用户信息与隐私安全前提下,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价值;“提升市场效率”需要发挥平台企业自身优势,既能够促进平台市场交易的静态效率,也可以激励平台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实现的动态效率;“促进公平竞争”则是在正确把握平台经济的结构与效率之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充分竞争与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