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网上疯传存量房贷利率,说是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存量房贷利率为5.88%以上的将会统一下调到4.1%。我看到这个消息,心里也是一阵激动,但静下心来一想,就觉得不对。住房借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约定的利率必须经双方协商致一致才能进行更改。此消息并非官方发布,因此可信度较低,但官方并没有站出来说这是谣言,也没有追究消息发布者的任何责任。这就给房奴造成一种模糊的期待,这一段时间有关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取消加点的各种文章、视频层出不穷。
我于2021年9月购买了一套改善型住房,在建行办理的商业贷款840000元。在我办理贷款之前,个人申请贷款的流程很长,通过很难。不知怎的,我的贷款合同很快就审批下来了。再来说一下这个利率,我这个利率LPR加125基点,即利率标准为5.9%,准确地说,银行个贷中心也没有跟我们说是这种利率方式,我们也没有问是这种利率方式,只是听说在我们之前办理贷款的利率比我们这个还要高。想想我这个贷款能这么快审批下来,还以为是自己资信良好呢,现在看来是被银行很快地割了我的韭菜了。
我选择的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相同。 现在这房子还未交房,我已经还了11个月的按揭贷款了,第一期的还款金额要高一些,就先不说这个。从第二期起,每月固定还款5360.90元,还款本金为1236.95元,利息4123.95元,也就是说如果一直按这种方式还款,那么我还了一年,总金额为64330.8元,本金只还了大约15000元左右,利息就大约为49000元左右。再一看总利息,不得了,如按约定还款,我们的利息这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本金。我与媳妇一商量,就决定先还一部分,到现在我们今年已经提前还了170000元了,每月还款金额降为4268.33元,压力要比先前小一些,但是今年的经济环境下,我与媳妇的收入均降低了,压力还是比较大,其他消费被明显压缩了。
一看现在的住房贷款利率为4.3%,且没有加点还有减点,我的心里就不淡定了。我的加点为125基点,即利率在LPR的基础上增加了1.25%。我查了一下建行APP,我现在的应还款总额为1154554.79元,贷款本金余额6575853.70元,利息总额496701.09。如按现在的4.3%的利率我应还的利息总额为365661.57元,这两者利息差为131039.52元。更不用说现在已经出现了3.7%的利率了,如果这样的话,利息差会更大。
实际上,在2019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与我一样承受在LPR基础上加基点的按揭购房者不在少数,我没有具体的官方数据。我百度了一下相关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558万平方米,202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2022年上半年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68923万平方米。因LPR从2019年8月开始执行。对2019年8月后的销售面积暂按全年面积的40%计算。则从2019年8月至2022年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大约为493065.2万平方米,假设平均每套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则此期间共销售房屋约4930万套。
我们假设这其中有70%的家庭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那么就有约3450万户家庭的按揭贷款利率都是在LPR的基础上加了基点的。3450万户家庭大概有1亿人左右,也就是这1亿人每月都要额外支出加点利息,这样就降低了这1亿人的生活质量,抑制了这1亿人其他方面的消费需求,这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复苏是极其不利的。
因为其他文章或视频对取消加点的好处已经论述得太多,我就不再展开论述。我再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一下这个问题。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双方未达成合意更改合同之前,原合同的的权利义务均维持不变。《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借款人一方提出的取消存量房贷款利率的加点要求必须得到银行的同意才行。目前几乎所有的房奴均有取消存量房贷款利率加点的意思表示,只是目前还未得到各贷款行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