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该市进一步加强来沪人员或经澳门返回上海人员的健康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6月23日零时起,对有澳门居住史的来沪和回沪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将进行6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第1、2、4、7、10、14天),并在解除集中隔离前进行双采样双检测。
二是离开澳门后在上海停留不到7天的人员,应补“7天集中隔离加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间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至少2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在解除集中隔离前进行2次样本和2次检测。
3.离开澳门7天以上(含7天)14天以下,已返回上海的人员,在抵达上海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检测结果在出来前在家观察),并接受7天自我健康监测。
4.离开澳门14天以上(含14天)的人员,应在抵达上海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检测结果需在家中观察后方可放行)。
5.自6月10日起来上海和回上海有澳门居住史的人员,应尽快并在抵达上海后12小时内到所在居委会和单位(或宾馆)报到。
根据后续疫情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澳门人士来沪和返沪的相关防控措施。
选稿:严佳文